<<專戶管理資訊>>

~【即日起配合內政部殯葬處殯葬管理條例新制】~

1、售價總額之88%為塔位費用,12%為管理費,塔位費用開立發票,管理費於發票備註欄標註金額;將收取管理費之65%存入「日常支出專戶」,35%存入「急難支出專戶」。
2、承購塔位有指定 樓 排 層 號,均視為「已使用」,日後不得任意終止契約並要求退費。
3、骨灰(骸)存放設施永久使用權骨灰(骸)存放設施經營業者同意消費者永久供奉存放骨灰(骸)至該骨灰(骸)存放設施自然老舊不能修復時止。其期間不得少於50年。 前項期間,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事變致喪失存放骨灰(骸)功能,而不能修復或修復顯有重大困難,契約視為終止。

~【以下連結進入可看報表】~

(一.)名度金寶塔設施季報表。
       114年季報表。
       115年季報表。
(二.)民政局審查通過涵。
(三.)塔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書。
(四.)名度金寶塔管理規章。
(五.)1F.2F牌位售價表。
(六.)2F塔位售價表。
(七.)3F.B1F塔位售價表。
(八.)5F塔位售價表。
(九.)6F塔位售價表。
(十.)7F塔位售價表。